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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微信群讨薪被店主起诉索赔5万

时间:2021-09-01 10:46:37 阅读:20197 来源:正关新闻

核心提示

饭店线上聘用大厨,约定好宴席所用菜谱和劳务费,因一道菜没上桌被扣钱,厨师心生不满在62个微信群发布有损饭店老板和饭店的相关言论……今天,记者获悉,该厨师卢某先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日,并被罚款200元,后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又当庭对这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调解,厨师卢某赔偿7000元。

案情:不满饭店老板扣钱,厨师微信群“开骂”

今年4月18日,刘某经营的火锅店因次日有婚宴包桌需要厨师,刘某便从微信里某厨师群中选聘卢某为临时流动大厨,并向卢某出具第二天包桌的全部菜谱,双方协商劳务费为400元。

次日,因卢某在婚宴包桌上少制作一道甜米扣碗,刘某在支付其报酬时扣发100元,卢某请求不要扣发,但刘某不同意并将卢某的微信拉黑。

4月20日下午,卢某将刘某经营的火锅店店铺门面照片及一些侮辱性文字制作成图片后,将图片发送到了62个微信群进行传播,给刘某及其所经营的饭店造成了恶劣影响。

4月23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卢某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

因卢某拒不赔礼道歉并消除恶劣影响,刘某向宛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卢某在发送的62个微信群里发表道歉声明,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名誉损失5万元。

调解:厨师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7000元

庭审中,经过主审法官张治菊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初步达成了公开道歉等调解意见,针对具体的操作方法,张法官核实后发现,由于卢某当初发布图片的62个微信群已不完整,原被告双方达成的三日内在62个微信群发布道歉声明的调解约定不能全部实现。

另外,还有一部分微信群中总人数只有10余人,卢某发送图片后没有人追问或转发。最终排查出,有9个人数约500人的微信群,与原告刘某生活经营的饭店联系密切。

张法官对刘某关于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解释和引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书拟一份道歉声明,由被告卢某签字按指印后将道歉声明拍成图片,逐一发送到双方指定的9个微信群。该意见得到双方认可并当庭实施。

针对赔偿款部分,被告卢某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愿意给予赔偿,但因其无固定收入,拿不出5万元赔偿。

针对这样的客观事实,张法官从情理出发做原告刘某的思想工作,引导其以实现诉讼主要目的为目标,经济赔偿要权衡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与被告卢某的经济能力相结合,最终经过多次协商,被告卢某当庭支付7000元赔偿款。

说法:微信等网络平台发表损毁他人名誉的言论,情节严重,需承担刑事责任

员额法官张治菊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站、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在网络平台发表损毁他人名誉的言论,构成网络名誉侵权,应承担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